2015年万科校招已经开启,但是大面积的校招会在9月份和10月份的时候进行,还会安排学校招聘会,网上申请等,以下是由官网123为您准备的发布的2015年万科校招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人才是万科的资本,是万科的核心竞争力”,尊重人,为人才创造富有激情的工作环境,有效保障其职业安全是万科成功的首要因素。
规划设计岗:
北京万科职位方向:
1)建筑设计师;2)景观设计师;3)室内设计师
目标专业:
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景观、室内设计等设计类相关专业。
职位描述:
1)建筑设计:对集团内外设计成果进行研究,推进公司产品设计优化提升;负责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编制项目概念、方案、扩初、施工图等阶段的设计任务书;组织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评审,收集设计变更的信息,并组织设计变更论证审核工作;对接外部设计合作单位及公司内相关部门,协调设计交底工作。
2)景观设计:负责项目景观设计方案,对项目各阶段景观园林设计方案、指标数据进行审核优化;推动景观园林设计品质提升,对接外部设计合作单位,并配合完成园林方案的批报建工作。
3)室内设计:负责项目室内设计方案,对项目示范区、样板房及交付房屋的室内外装饰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优化;推动室内装饰设计品质提升,对接外部设计合作单位,监控管理室内外装修施工效果。
万科薪酬福利:
(一)薪酬
1.薪酬理念
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人才。
1.1 市场化:在行业内保持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与公司在各地的市场地位相一致。
1.2 因岗而异:薪酬体现不同岗位在决策责任、影响范围、资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
1.3 成果分享:公司获得的每一个进步都和广大职员的努力密切相关,公司发展的同时要让职员分享成功的果实。
1.4 均衡内外部报酬:关注薪酬等外部报酬的同时,亦不能忽略对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个人成长等内部报酬。
1.5 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没有必然关系,但是和业绩、能力密切相关。
1.6 薪酬保密: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职员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其他职员的薪酬。
2.薪酬构成
2.1 职员现金年收入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动收入两部分。
2.2 按政府规定,公司为职员购买社会保险,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从每月薪金中扣除。
2.3 个人所得应缴纳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4 加班费在奖金中列支。
3.发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公司按职员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为每月5日,支付上一自然月的薪金。如付薪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五一”、“十一”),则付薪日顺延为10日。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将薪金转入以职员个人名义开立的中国银行存折账户内。
4.薪金调整机制
4.1 年度调薪
公司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根据市场价值变化和个人业绩各进行一次统一的薪金调整,具体时间、操作办法按集团人力资源部通知执行。
4.2 即时调薪
(1)因转正、职位变动、专业级别调整、违纪而进行的调薪,属于即时调薪。
(2)转正调薪自转正之日起执行,其他即时调薪依据审批意见执行。
4.3 职员薪金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5.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
5.1 工伤医疗期内
工伤职员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薪金,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基数为职员每月固定收入。工伤医疗期满停发工伤津贴。
5.2 病(伤)假内
(1)病(伤)假期间扣除福利补贴,具体依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办理。
(2)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有3-24个月的医疗期。
(3)医疗期内,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薪金:a、司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60%;b、司龄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70%;c、司龄满10年及10以上者,为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80%。
(4)医疗期满,按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60%支付病(伤)假期薪金。
(5)医疗期满后酌情下调薪金标准一次,之后每第7个月起可再次酌情下调薪金,每次下调幅度不超过20%。病(伤)假期薪金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120%,低于此限不予降薪。
5.3 事假
事假期间劳动报酬不予发放,福利补贴的扣除依据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6.特别提示
职员若属于从公司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情况,其司龄将从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
(二)福利
1.休假
1.1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放假,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期间照常支付薪金。
1.2 职员转正后可享受带薪假期,包括:年休假、婚假、丧假、调动假、生育假。
(1)年休假:职员自加入公司的第二年1月1日起,即享有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a、职员可根据工作安排并征得上司批准同意后取假。取假的一般原则如下:
① 转正以后才能取假;
② 一次取假在5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休假计划,未提前申报者,上司可以拒绝此类休假请求;
③ 年休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计到下一年;
④ 各一线公司总经理、总部部门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休假需报直接上司审批、集团总经理批准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休假前应依公司有关规定发布休假知会;
⑤ 具体假期审批规定依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b、计算方法:年休假取假按照工作日计算,小取假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以1个工作日计。可多次取假。
c、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① 一年内病(伤)假和事假累计超过65天;
② 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③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45天或累计病假超过65天;
④ 一年内连续事假超过25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如在年休假后再请病(伤)假、事假、产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跨年度休产假的,只取消一次年休假。
d、公司每年向当年享有年休假的职员一次性发放300元年休假补贴,其余费用不再报销。
e、职员在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假时,如当年年休假尚有剩余,可按年休假取假审批流程从年休假中折抵,经公司同意后作为年休假处理。
f、由公司安排出国考察,按实际考察天数的50%折抵个人当年年休假。折抵天数的尾数不足0.5天的按0.5天计算,超过0.5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2)婚假: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职员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10天假期。但职员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6个月内一次性取假。
(3)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可取假5天。
(4)调动假:异地办理行政和户口关系调动手续,可根据办理相关手续的实际需要取假,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5)
(5)生育假(具体见公司规定)
1.3 本款中对假期天数的计算除特别指明以工作日计算外,均以自然天连续计算。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1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职员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职员薪金中扣除。基本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具体险种、缴交比例依各地社会保险政策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2.2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由公司缴纳的部分由职员所在单位承担。
2.3 原则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职员户籍所在地缴交;对于户籍不在集团投资城市的职员,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缴交。如果职员对适用地有特殊要求,需另行向公司提出申请。
2.4 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后,具体就医程序及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具体事务,请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2.5 若当地未实行相应医疗保险,则实行医疗费用定额管理,由各地公司单列会计科目。具体就医规定等事宜请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2.6 工伤医疗期的医疗等费用按照国家政策,由社会统筹的工伤医疗保险以及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承担。工伤医疗期满后有能力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所在单位安排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其他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有关政策办理。
3. 商业保险
公司为职员购买商业保险,包括:
3.1 为所有职员统一购买团体意外险。
3.2 在职员自愿的基础上为职员购买大病医疗保险,费用由公司和职员共同承担,同时公司可协助职员基于团体优惠办理家属大病医疗保险(仅包括配偶、子女、职员本人父母)。
3.3 详情请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4. 贺仪与奠仪
4.1贺仪
(1)职员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请于注册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示《结婚证》。如符合晚婚条件,所在单位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整。
(2)职员在子女出生后6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示《独生子女证》(初生多胞胎凭出生证明),所在单位将致贺仪人民币300元整。
(3)职员如在子女入学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示入学通知,所在单位将为职员子女入读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致贺仪人民币300元整,为职员子女入读高等院校致贺仪人民币1000元整。
4.2 奠仪
职员如在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后一个月内知会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所在单位将致奠仪人民币1000元整。
5. 独生子女费
5.1 职员自领取《独生子女证》并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示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由所在单位每月给予保育费补助人民币30元,独生子女医疗补贴人民币100元。初生多胞胎比照此待遇,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保育补助与独生子女医疗补贴。
5.2 夫妇同在公司的只能一方享受此待遇。
6. 职员活动
6.1 公司为保障职员的身心健康,每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组织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6.2 职员均有机会参与集团内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集团、所在单位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